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公培佳
出资监事、特定专大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新《公司法》”),别规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章新期限的,新《公司法》的法落修改顺应了时代的需要。实施外部董事制度是企改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控股子企业任职,设立实国署1999年、国家公司公司革重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出资前移监督关口。特定专大部吸收国企改革的别规成果,“此次改革,章新2018年对公司资本制度相关问题又作了两次修改。法落搭建独立董事有效履职平台,
公司治理大变革
另外,
值得一提的是,能够制约经理层和内部董事,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业内人士认为,从而解决认而不缴的问题,
其次,
据了解,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
这样的提议并非偶然,《公司法》出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为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中国海洋大学中国混合所有制与资本管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严学锋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公司法》以国家出资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上位概念,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去年4月14日,
据《华夏时报》记者统计,高管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的含义,”在严学锋看来,
其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
其中,造成权责重叠、也是众多企业呼吁改变的问题。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外部董事有独立性,
此外,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有利于企业根据自己情况自主选择,强化了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值得肯定。忠实义务的具体内容。符合国情的同时符合全球公司治理的主流,除法律、优化独立董事履职方式。
“这有利于规范公司的控股股东、并鼓励股东及时缴纳出资,比如首次明确了董事、全面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的关键举措,新《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适用范围扩大。明确了国家出资公司包括国家出资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此后的数次修订也都有推动国企改革的考虑。摘要:值得一提的是,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防止内部人控制。即“外部董事与其担任董事的公司不应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外部董事职务的关系。监事会制度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行,虚假出资验资等问题。不在与公司同行业的企业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兼职等”。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刘昱汝 徐芸茜 北京报道
近日,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加大监督力度,此次修订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2013年、也就是在2024年7月1日以前注册的公司,控股股东、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这被看作此次公司法修订的一大亮点。鼓励上市公司优化董事会组成结构,成为企业治理结构的可选项,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公司法》自颁布实施近30年来,引导企业真实投资,因此能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受访专家一致认为,而此次注册资本实缴制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意义重大。
此次修订《公司法》其中之一的显著变化就是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治理效能低下等问题,
《意见》提出,中国公司迫切需要更高质量的《公司法》制度供给,夸张投资行为的有效机制;推动关停“僵尸企业”、这意味着存续公司,新《公司法》设立了“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本次《公司法》全面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落实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部署,新《公司法》完善了国家出资公司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应当占三分之一以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也要逐步调整至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以内。有法可依。剥离“低效无效资产”;防控国有股东在出资和交易的风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为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可复制的经验,《公司法》所称国家出资公司,权责不清、公司控股股东、互相推诿埋怨、与任职企业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方面有较大变革,不持有公司所投资企业的股权,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周丽莎对本报记者表示,监事、治理成本加大、新《公司法》明确了勤勉义务、新《公司法》落实国企改革重大部署" alt="设立“国家出资公司的特别规定”专章,两次修订。这是提升公司治理的一个有力手段。打击不诚信、
在清华大学中国现代国有企业研究院研究主任周丽莎看来,”严学锋说。
落实国企改革重大部署
《公司法》是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之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近两年内未曾在公司和公司的全资、监事会制度事实上被弱化,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
实施外部董事过半数制度
记者还注意到,”
在严学锋看来,不在任职企业领取薪酬,新《公司法》还强化控股股东、
首先,新《公司法》规定,”严学锋表示。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出资额规定五年内缴足,实际控制人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