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各省、品卫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生规限用物质表等有关内容进行了校核和勘误。范禁分限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用组用物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化妆品禁用组分、校核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征求质表切实做好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化妆自治区、品卫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生规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范禁分限自治区、用组用物
2.《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1)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3.《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2(2)化妆品禁用组分更正表
4.《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3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物质更正表
5.《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4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腐剂更正表
6.《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5化妆品组分中限用防晒剂更正表
7.《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6化妆品组分中限用着色剂更正表
8.《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表7化妆品组分中暂时允许使用的染发剂更正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p=""> <>
附件:1.《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中禁用组分、
食药监许函[2010]464号 2010年11月22日 发布
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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